2015年10月至12月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花生油開展了國家專項監督抽檢,抽檢樣品200批次,抽檢項目合格的樣品198批次,不合格的樣品2批次。
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單位、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為:維維糧油(正陽)有限公司生產的壓榨一級花生油苯并[a]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;信陽尚萬佳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一級壓榨花生油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。
對上述檢出不合格樣品的生產企業,總局已經要求河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的規定,責令生產企業及時采取停止生產和銷售、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產品等措施、徹查問題原因、全面整改,對相關企業依法調查處理。調查整改情況及時報總局并向社會公布。
抽檢具體企業名單及產品信息可在總局通告中查詢。
轉自: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總局http://www.sfda.gov.cn/WS01/CL0051/142962.html |